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支持政府采购国产设备 科学技术进步法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 2021/12/30 13:14:591295
【泵阀商务网 政策法规】2021年12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〇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十二章一百一十七条,就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企业科技创新、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科学技术人员、区域科技创新、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等进行了阐述。
科学技术进步法明确表示,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应当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推动人类可持续发展服务。
国家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推动应用科学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社会事业,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催生新发展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文件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制定产业、财政、金融、能源、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引导、促使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淘汰技术落后的设备、工艺,停止生产技术落后的产品。
文件明确,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应当主要用于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作用的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关系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健康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成果的应用、推广等事项的投入。
值得一说的是,科学技术进步法提出:
1、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欠发达地区的科学技术进步
2、鼓励高等学校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
3、国家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科学技术人员应当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知识产权的能力
4、每年5月30日为全国科技工作者日
5、设立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等奖项
6、推动产学研紧密合作,推动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
7、国家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所形成的知识产权首先在境内使用
8、国家鼓励企业同其他企业或者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开展合作研究,联合建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和平台,设立科技企业孵化机构和创新创业平台,或者以委托等方式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开发
9、国家鼓励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或者流动站
10、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税前列支并加计扣除,企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可以加速折旧
11、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12、科学技术普及场馆、基地等开展面向公众开放的科学技术普及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13、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科学技术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不发生利益冲突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从事兼职工作获得合法收入
14、对境内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科技创新产品、服务,在功能、质量等指标能够满足政府采购需求的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购买;首次投放市场的,政府采购应当率先购买,不得以商业业绩为由予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