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启动
- 2015/3/31 13:12:5815066
江西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启动
我省从今年起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中心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水平。在充分考虑当地镇情实际的前提下,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建设、国土、环保等相关专业规划内容及适度超前的原则,科学确定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处理工艺。
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完成集中连片建成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中心镇,给予污水处理项目以奖代补支持。镇区人口小于1万人的省财政补助100万元;镇区人口1万至2万人的省财政补助150万元;镇区人口2万至3万人的省财政补助200万元;镇区人口大于3万人的省财政补助250万元。
我省对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所需用地给予充分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并正常投入使用后,依据合法程序征收污水处理费。金融部门把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作为融资的重点,优先提供贷款支持。
根据方案安排,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完成集中连片建成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中心镇,给予污水处理项目“以奖代补”支持。镇区人口小于1万人的省财政补助100万元;镇区人口1-2万人的省财政补助150万元;镇区人口2-3万人的省财政补助200万元;镇区人口大于3万人的省财政补助250万元。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不予追加安排奖补,问题严重的要扣回已拨付资金。”江西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逾期未能通过省级验收的,将核减或收回该镇奖补资金,用于奖励项目推进快、运行效果好的中心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