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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启动

2015/3/31 13:12:5815066
来源: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作者:胡琦旸
      【中国泵阀商务网 国内新闻】日前,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省住建厅、省委农工部、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制定的《江西省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工程运行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方案确定,2015年全面启动全省中心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年底镇区集中连片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2016年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有效运行,2017年镇区污水收集率达80%左右,镇区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处理。

江西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启动

       我省从今年起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中心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水平。在充分考虑当地镇情实际的前提下,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建设、国土、环保等相关专业规划内容及适度超前的原则,科学确定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处理工艺。

       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完成集中连片建成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中心镇,给予污水处理项目以奖代补支持。镇区人口小于1万人的省财政补助100万元;镇区人口1万至2万人的省财政补助150万元;镇区人口2万至3万人的省财政补助200万元;镇区人口大于3万人的省财政补助250万元。

       我省对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所需用地给予充分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并正常投入使用后,依据合法程序征收污水处理费。金融部门把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作为融资的重点,优先提供贷款支持。

       根据方案安排,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完成集中连片建成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中心镇,给予污水处理项目“以奖代补”支持。镇区人口小于1万人的省财政补助100万元;镇区人口1-2万人的省财政补助150万元;镇区人口2-3万人的省财政补助200万元;镇区人口大于3万人的省财政补助250万元。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不予追加安排奖补,问题严重的要扣回已拨付资金。”江西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逾期未能通过省级验收的,将核减或收回该镇奖补资金,用于奖励项目推进快、运行效果好的中心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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