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山东将建地下管廊800公里
- 2015/12/25 17:07:1746567
“十三五”期间山东将建地下管廊800公里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年底,山东将建成标准地下综合管廊800公里以上,济南市和青岛市分别建成60公里以上,淄博、烟台、潍坊、济宁、临沂等市分别建成40公里以上,枣庄、东营、泰安、威海、日照、莱芜、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市分别建成30公里以上。未来将逐步提高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综合管廊比例,解决“马路拉链”问题。目前,济南、青岛、日照等11个城市建有或正在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已建成230.28公里。
意见要求,各城市政府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当同步编制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统筹各类管线实际发展需要,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目标、范围、布局等提出总体要求,作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依据。设区城市应在2016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要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是拉动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据测算,每公里综合管廊投资在3000万元至1.2亿元之间,每年新建综合管廊100公里,这就是30亿-120亿;每平方公里的海绵城市投资在1亿-1.5亿元,每年按4%城市建成区面积来算,建设面积170平方公里,投资170亿-255亿。山东将全面启动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工作,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山东省住建厅副巡视员卢晓栋介绍说,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是城市建设的拐点和转折点。综合管廊建设可以充分集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改变城市面貌,保障城市安全;海绵城市可以充分发挥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对雨水具有吸收和释放功能,做到大雨不内涝,小雨不积水。
按照计划,未来设区城市将在2016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其他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城应在2016年年底前完成规划。建设的综合地下管廊,应根据100年的设计使用年限和环境类别进行耐久性设计,按照城市生命线工程抗震减灾的要求,达到乙类建筑物的抗震设计和建设标准。对已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区域内的所有管线必须入廊,不得再另行安排管廊以外的管线位置。既有管线应根据实际需要结合管线改造逐步迁移至地下综合管廊;新建管线应按所在区域内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要求敷设于管廊内,否则规划、建设、市政道路等部门不予相关许可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