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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9 10:05:401493
来源:泵阀商务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新广告法实施以后,针对商家广告中使用极限用语的情况,将予以严厉处罚。但是在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还有许多企业、商家不知道哪些极限词不能使用,小编特地整理了新广告法的一些“禁用”词汇,供企业、商家在广告宣传时进行比对。
 
  与“”有关
 
  、、具、爱、赚、优、优秀、好、大、大程度、高、高级、高档、奢侈、低、低级、低价、底、便宜、时尚低价、流行、受欢迎、时尚、聚拢、符合、舒适、、进、进科学、进加工工艺、享受、后、后一波、新、新科技、新科学。
 
  与“一”有关
 
  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一流、一天、仅此一次(一款)、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
 
  与“级/极”有关
 
  国家级(相关单位颁发的除外)、国家级产品、级、宇宙级、世界级、顶级(/尖端)、顶级工艺、顶级享受、、极佳(绝佳/)、、极致。
 
  与“首/家/国”有关
 
  、首选、、配方、全国、首款、全国、国家级产品、国家(国家免检)、国家领导人、填补国内空白。
 
  与品牌有关
 
  、领袖品牌、世界、领导者、、品牌、上市、、巅峰、领袖、、、。
 
  与虚假有关
 
  史无前例、前无古人、、万能、祖传、特效、无敌、纯天然、100%。
 
  与欺诈有关,涉嫌欺诈消费者
 
  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点击试穿、点击翻转、领取奖品涉嫌诱导消费者秒杀、抢爆、再不抢就没了、不会更便宜了、错过就没机会了、万人疯抢、/抢购、卖/抢疯了。
 
  与时间有关
 
  限时必须具体时间 今日、今天、几天几夜、倒计时、趁现在、就、仅限、周末、周年庆、特惠趴、购物大趴、闪购、品牌团、精品团、单品团(必须有活动日期)严禁使用随时结束、随时涨价、马上降价。
 
  处罚措施
 
  新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若有发布有新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附录:
 
  严禁使用极限用语
 
  1、严禁使用国家级、世界级、高级、第一、、、首选、顶级、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新、进、、、、优秀、顶级、、全网销量第一。
 
  、全国、全网、世界、顶级工艺、、、第一(NO1Top1)、极致、、、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绝无仅有、史无前例、万能等。
 
  2、严禁使用高、低、、具、便宜、新、进、大程度、新技术、进科学、、大、好、新科学、新技术、进加工工艺、时尚、受欢迎、、等含义相同或近似的化用语。
 
  3、严禁使用值、、、精确、超赚、、上市、巨星、著名、奢侈、世界 全国X大品牌之一等无法考证的词语。
 
  4、严禁使用100%、品质、高档、正品、国家级、世界级、高级等虚假或无法判断真伪的夸张性表述词语。
 
  时限用语
 
  限时须有具体时限,所有团购须标明具体活动日期,严禁使用随时结束、仅此一次、随时涨价、马上降价、后一波等无法确定时限的词语。
 
  违禁性词语
 
  1、严禁使用国家XXX领导人推荐、国家XX机关推荐、国家XX机关专供、特供等借国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称进行宣传的用语。
 
  2、严禁使用质量免检、无需国家质量检测、免抽检等宣称质量无需检测的用语。
 
  3、严禁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的除外)。
 
  4、严禁使用、中国、特供、专供等词语(唯品会专供除外)。
 
  严禁使用点击XX词语
 
  严禁使用疑似欺骗消费者的词语,例如“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试穿”“领取奖品”“非转基因更安全”等文案元素。
 
  严禁使用刺激消费词语
 
  严禁使用激发消费者抢购心理词语,如“秒杀”“抢爆”“再不抢就没了”“不会再便宜了”“错过就没机会了”“万人疯抢”“抢疯了”等词语。
 
  扩展资料
 
  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高级”、“”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极限用语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及详情页,商品包装等。触犯新广告法底线,单独的罚款方面,20万元起步,高100万元。新广告法实行后已经有不少商家因“禁用词”而遭到处罚,小编也希望从业者们能够对此引以为戒,不犯相同的错误。化工仪器网也将高度重视并做到自查自纠,及时进行修正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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