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生态环境标准化有哪些工作动态?一起来看重点
- 2021/10/15 15:36:521161
【泵阀商务网 行业标准】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标准化建设,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2021年9月生态环境领域有关国家标准、长三角地区地方标准制修订情况和标准化相关政策进行了收集整理,以便大家了解生态环境领域标准化的发展趋势和工作动态。
国家标准制修订情况
01
9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HJ 131—2021)、《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等2项标准。其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HJ 131—2021)突出了对各类产业园区的指导性,对涉及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物质、以重点碳排放行业为主导等类型园区提出了差异化技术要求,强化规划和项目环评联动、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共治,新增简化入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议,以及园区环境准入、园区碳减排等技术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规定了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包括总则、选址和布局、工作场所的辐射安全和防护、放射性废物的管理、辐射监测等内容,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
02
9月,《土壤和沉积物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184—2021)、《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HJ 1182—2021)等2项标准正式实施。
03
9月,生态环境部对《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畜禽养殖行业(征求意见稿)》《环保物联网 感知设备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生物质废物堆肥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24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长三角地区标准制修订情况
01
浙江省发布《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973—2021)《农村生活污水户用处理设备水污染物排放要求》(DB33/ 2377—2021)《河(湖)长制工作规范》(DB33/T 2361—2021)《绿色仓储综合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等级划分》(DB33/T 2358—2021)等地方标准。对《生物中放射性核素钋-210监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电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地方标准开展征求意见。
02
江苏省发布《河道清水廊道构建和生态保障技术导则》(DB32/T 4078—2021)《浅水湖泊水源地水生态安全评价指南》(DB32/T 4079—2021)等地方标准,对《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参数在线传输技术规范》等4项地方标准报批文本进行公示。对《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价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玻璃钢制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实验室废气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等6项地方标准开展征求意见。
标准化相关政策
01
9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了“逐步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绿色产品认证及标识体系,健全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等内容。
02
9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充分考虑竹木制品、纸制品、可降解塑料制品等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影响,完善相关产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出台生物降解塑料标准,规范应用领域,明确降解条件和处置方式;完善再生塑料有关标准,加快推广应用废塑料再生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鼓励塑料废弃物同级化、高附加值利用。
03
9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发改环资〔2021〕1310号),要求完善节能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各省可探索开展能耗产出效益评价,制定区域、行业、企业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指标及标准。
04
9月2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环办固体〔2021〕20号),多项评估项目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和符合《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相关要求”等内容作为评估标准和评分要点。该方案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落实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
05
9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等联合印发了《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联科〔2021〕130号),要求构建一套健全完善的物联网标准和安全保障体系,完成40项以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修订。在智慧环保领域,重点围绕水环境、海洋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固体废物、核与辐射安全、碳排放等方面,推动低功耗、小型化、智能化生态环境感知终端的应用部署。建设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和数据共享平台,打造污染源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生态保护、监督执法等典型应用,提升省厅环境感知能力和管理决策智能化水平。
06
9月15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发〔2021〕25号),《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和《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11)等26项生态环境标准被纳入复审范围。
07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改委联合印发《浙江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要求“十四五”期间建立“零碳”公共机构管理与评价规范的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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