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正朝着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奋勇前行
- 2014/3/5 11:29:025281
生态文明建设首当其冲
厦门青山绿水、碧海蓝天,三角梅、凤凰木花团锦簇,白鹭自由飞翔,处处体现大花园城市的勃勃生机。“美丽厦门”战略构想必须落实到行动上。以滚动推进,做到年年有计划、年年有进展,确保战略规划有序实施、落到实处。
生态功能区建设工程。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加快生态文明立法进程。编制《美丽厦门环境总体规划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突出经济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强化主体功能区约束机制,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管控措施,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保障生态安全。实施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程,加强雾霾的监测治理,强化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并位居全国前列。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为建成国家生态市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提供有力保障。
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健全流域协同整治机制,推进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和生态补偿机制全国试点;推动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协同处理厦漳泉龙闽西南区域环境污染问题;打造陆域绿色森林生态屏障和沿海蓝色海洋生态安全屏障,构筑“山海相护、林海相通”的生态安全格局;保育山海通廊,构建“山、海、城”相融共生的空间格局;打造十条流域廊道,开展城乡环境“点、线、面”综合整治,营造优美宜居生态环境;建设绿道慢行系统,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都市型、郊野型、生态型绿色休闲走廊。
蓝色海洋建设工程。
大力推进海域综合整治,强化海陆一体化的海岸带综合管理体制;加大滨海岸线保护力度,积极实施美丽海岸工程;抓好典型生态系统修复,保护和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建设海洋公园,打造滨海旅游新亮点;创建国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市,统筹全市海洋经济发展、海洋资源利用、海洋生态保护、海洋文化建设。
绿色城乡建设工程。
全面系统推进城乡绿色建筑与低碳生态建设,推动既有建筑节能节水改造,加强公共建筑节能节水管理;加快绿色建筑技术研发推广,提高新建绿色建筑比重;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企业,建设“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示范城市,实现城乡环境、人与建筑的和谐统一。
全面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
党的十八大提出,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系列讲话强调,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同时,要求厦门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更宽的视野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形成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在建设“美丽厦门”中,我们要以当好改革开放的先行者为己任,在推进投资环境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区域发展同城化上取得突破。完善主体功能区建设体制机制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体制机制,探索推进自贸区建设试点,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创新行政管理体制,营造规范透明的投资环境;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模式,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创新城乡一体化和厦漳泉同城化体制机制,加快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构建科学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让一切发展的活力竞相迸发。
坚持共同缔造,充分发挥群众作用
美丽厦门要靠全市人民共同缔造。共同缔造,核心在共同,基础在社区,关键在发动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共识、塑造群众精神,根本在让群众满意、让群众幸福。在建设中,要树立群众的观念,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要坚持以群众参与为核心,以培育精神为根本,以奖励为动力,以项目活动为载体,以分类统筹为手段,以完整社区建设为基础,从群众身边的小事做起,从与老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项目做起,从房前屋后的实事做起,发动群众共办好事实事、共推改革发展,做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切实把群众和政府的关系从“你和我”变为“我们”,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变“靠政府”为“靠大家”,实现让发展惠及群众、让生态促进经济、让服务覆盖城乡、让参与铸就和谐、让城市更加美丽。
建设“美丽厦门”,立足点是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系列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厦门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五位一体”的理念、改革创新的手段、共同缔造的方法,破解发展新阶段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加快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把厦门打造成为的花园城市、美丽中国的典范城市、两岸交流的窗口城市、闽南地区的中心城市、温馨包容的幸福城市,努力实现“两个百年”的美好愿景——到建党100年时,建成美丽中国的典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