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依法治水成效显著
- 2014/4/11 14:26:294817
中国泵阀商务网导读: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呵护生命之源,法治是关键。近年来,广西不断以法治思维丰富完善治水思路,从加快解决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把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依法治水管水,推动治水思路和治水方略实现重大战略调整。
广西依法治水成效显著
为有效保护生命之源,各地积极完善地方水法规体系。广西依法治水成效显著,但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来看,还面临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4月9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自治区水利厅召开会议,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我区贯彻实施水法和自治区实施水法办法的情况汇报,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闫九球在会上开列了相关“问题清单”:水利领域部分立法工作滞后,水事活动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水利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亟待强化,全社会水法治意识仍较淡薄,水法宣传普及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水管水的任务非常艰巨。
节约用水管理、水库水资源保护等领域,亟待通过立法手段确立加强和促进这些工作的法律制度和规范。现行水资源费标准偏低,水价形成机制尚不完善,水价的经济杆杠调节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不利于促进节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跨区域和跨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的研究和建立滞后。特别是河道非法采砂、侵占河道及水域、破坏水利设施等问题突出,执法依据和执法手段不够,群众反映强烈,迫切需要从立法层面入手,切实提高依法治水管水能力。
“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强力措施逐步解决”,闫九球说,将紧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加快完善水法规体系。进一步加强水法配套法规建设,抓紧完善水资源配置、防汛抗旱、农村水利、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扎实推进自治区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修订工作、自治区抗旱条例的立法起草工作,加快推进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做好法规规章的修改完善工作,推动制定出台我区的配套法规,尽快健全覆盖全面、结构合理、规定严密、切合实际的水法规体系。
2002年以来,在贯彻水法中,广西先后制定出台了自治区实施水法办法、自治区实施防洪法办法、自治区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自治区水文条例、自治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涉水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