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批SVHC已开展公众咨询 相关企业应及早应对
时间:2013-04-12 阅读:375
笔者了解到,2013年3月4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公布第9批SVHC列表,有10项物质列入候选物质清单。拟新增的10个物质被提议是基于其重复暴露后的特殊靶器官毒性。对第9批SVHC清单物质,ECHA将展开为期45天的公众咨询,预计于2013年4月18日结束公众咨询。
为此,笔者咨询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PONY谱尼测试的专家,针对这则新闻进行相关分析与解读。
PONY谱尼测试专家告诉笔者,高度关注物质SVHC来源于欧盟REACH法规。根据REACH法规第57条款,SVHC按照以下标准来确定:a)按照欧盟法规1272/2008/EC(《化学物质及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及包装》,即CLP法规)中分类为1a及1b的致癌物质、致畸变物质和生殖毒性物质等危害物质;b)按照REACH法规附件XⅢ确定的持久、生物累积、有毒物质(PBT)和强持久强生物累积物质(vPvB);c)其它有实际案例证明对人类及环境有严重危害影响的物质(如内分泌干扰素)。
自2008年10月*批SVHC清单公布生效以来,至今已经历过多次更新,目前候选清单上物质已增加至138种,包括多种无机物和有机物,应用遍布各个行业。本次第9批物质的公众咨询,意味着即将有新一批物质被纳入候选清单。第9批物质中包括镉、氧化镉等致癌物质,和邻苯二甲酸二戊酯等具有生殖毒性的物质等。
REACH法规自正式出台以来,一直在持续修订法规中的附件内容,这些修订中对中国企业影响的莫过于高度关注物质SVHC及限制附件XVII。法规管控的范围已经从化学品延伸扩展到含有化学物质的所有物品,包括电子电气产品、玩具、纺织品、化妆品等多种产品。对于涵盖其中的中国制造贸易型企业来说,不断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和技术实力,是应对这一贸易壁垒的zui有效手段。
PONY谱尼测试专家提醒相关企业,为应对不断增加的限制条目,今后应更加关注产品在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及废物处理等各个环节的*,通过树立绿色生产、绿色营销的理念,进一步跟踪了解立法进展,使用无毒低毒产品,增强产品的绿色竞争力,与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建立更有针对性的应对方案及措施,才能使企业和产品在竞争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