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市消防给水对策的探讨
时间:2014-07-17 阅读:266
防给水的现状及存在的薄弱环节,特提出以下对策。
1.保证消防供水
消防泵供水主要依靠市政给水管网,市政给水管网必须保证足够的消防水量和水压。对于大面积缺水地区,宜加快给水厂的建设,小面积或局部缺水地区,可以针对性地规划和建设调节水池,利用夜间补充水量,保证白天或高峰期的供水要求;局部离水源远且地势高的缺压地区宜规划和建设小型加压站。根据我国的国情,随着用水量的剧增和水源的污染,今后供水形势会日趋严峻,消防供水水源更加难以保证。为确保消防供水,应在城市自来水公司内部*域网,将城市所有水厂进行联网,对整个城市的供水做到统一调度。由城市自来水公司和*门联合保证消防供水,当某地点着火时,通过计算机优化调度,城市各水厂都集中向着火点供水,确保着火点的消防水量和水压,其它生活用水可暂停供水或少供水。
2.加强人工水源的建设与利用
鉴于城市给水系统建设进程缓慢,在市政消防水源不足地区,必须充分利用喷泉、泳池、各类水池等人工水源。这对于缺乏天然水源区域的消防供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如缺水低压城区及郊区,可专门建造室外消防水池,对施工用的临建给水设施加以改造,变为消防取水口或消防水池,其保护范围不超过150m,距建筑距离不小于15m,同时保证消防车吸水高度不超过6m,或直接利用现有人工水源,留出消防车驶近的通道,设立明显的标志,严禁占用,并划分责任管理区。
3.加强天然水源的建设与利用
位于城区的海湾、河段、河涌、湖泊及池塘等天然水源,应合理加以利用,作为备用消防水源。一方面,可在沿岸修建固定的消防取水口及可靠的取水设施,保证枯水期zui低水位时消防用水的可靠性,设立明显标记,严禁违章占用或堆放物品,要求保证不小于5m的消防通道以保证消防车可以驶近取水;另一方面,对所有消防车的取水设施加以改进,保证取水的可靠性
4.加强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维护
大多数城市的市政给水管网不能满足目前供水的需求,影响消防供水的保证,各城市应加大市政给水管网的改造速度,应进行管网结构优化,管径偏小的应改成大管径,不成环的管网应构建成环,城市新发展地区应尽快铺设消防供水管网。并应做好供水管网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确保消防供水的可靠性。目前许多城市消火栓的数量达不到规范要求,应制定详细的限期补建计划,并强制进行补建,补建消火栓应先火灾严重地区以及重点消防地带,后一般地区和无管网地区〔日。新建消火栓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布置,不欠新帐。应加强市政消火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明确责任分区,并成立专职机构,负责保护消火栓,及时检查和维护,建立卡片管理制度,确保已有消火栓的完好率,随时处于备战状态。为了搞好消火栓的综合管理,建议将消火栓的产权、维修管理责任及使用权等有机结合起来,明确责任,自来水公司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门进行监督,确保消火栓的完好无损以及灾时,能够取水,避免因消火栓的产权与使用权分离而导致管理麻烦,相互扯皮而造成混乱。对城市公用的消防水池和建筑物中的消防水池应定期进行清洗和维护,有关部门应拨专款作为消防水池的清洗维修费用,明确责任,确保火灾时消防水池能投入使用。对城市道路规划时,应对消防通道作出规划,保证消防车能顺利通过。消防通道不能被挤占,保证火灾时,消防车能够靠近建筑物。在市政消火栓附近,要留有消防车能取到水的消防通道。每年应由市政府对城市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组织各有关部门对消防管网、消防水源、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和验收,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治,确保消防设施能正常投入使用。
5.及时补充和修订《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以下简称《建规》),城市室外消防用水量包括居住区、工厂、仓库(包括堆场、储罐)和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室外消防用水量按照同时发生火灾次数及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室外消火栓的数量按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决定〔月。通常,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按10^-15L/s计算,流速不超过2.5m/s,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应布成环状,且zui小管径不小于100mm。但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易燃易爆品越来越多,发生火灾时的火势也越来越大。目前火场至少要派送2辆消防车,在一条小管道上同时抽水肯定无法保证足够的消防水量。建议修编规范时慎重考虑,如zui小管径是否保证150mm以上。规范规定,在建成区范围内,消防通道上管道必须严格按120m间距及十字路口bum范围内设置市政消火栓,超过bum宽的道路两侧均要设置消火栓。但实际情况是,有些道路不足60m设有中间护栏,有些道路超过bum也未设中间护栏。建议规范增加补充说明或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如护栏上每隔一定间距应设消防车出口。对于消防用水水质,一直未有详细的规定。当前水源污染日趋加剧,一些纳污溪沟的水质能否适合用于消防用水不知如何界定,建议规范补充说明。
6.加强消火栓的建设报批、质量监督、管理维护
大多数城市消火栓的数量达不到规范要求,应制定详细的限期补建计划,并强制进行补建,严格监督,确保质量,不得以罚代建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此外还应从管理上下工夫,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监控管理,严格审批手续,防患于未然。应加强市政消火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明确责任分区,并成立专职机构,负责保护消火栓,及时检查和维护,建立卡片管理制度,确保已有消火栓的完好率,随时处于备战状态。为了搞好消火栓的综合管理,建议将消火栓的产权、维修管理责任及使用权等有机结合起来,避免因消火栓的产权与使用权分离而导致管理麻烦,相互搪塞和扯皮而造成混乱。
7.加大消防宣传力度
通过建立消防普及教育基地,让市民及部门保卫人员如保安等了解消防设施的操作,在突发火灾初期直接灭火;或作为后期消防救火的辅助力量。
城市消防的意义重大,但通常又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只是对几个主要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鉴于消防规划要用于指导消防设施的建设,今后在划中还必须依照城市总体布局安全要求和消防设施建设及其相互关系,考虑到经济性、安全性、可操作性、实用性和超前性的要求,来指导消防站点、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消防通讯及消防供电等消防设施的建设,以确保城市消防救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