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众阀门与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时间:2016-10-04 阅读:425
甲方:上海奇众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上海奇众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全市总面积2020平方公里,总人口157万人,下辖29个乡镇。1996年10月撤县设市,2011年6月被省确定为10个直管试点县(市)之一,2014年初被省全面直管。2009年以来,连续7年跨入中国县(市)行列,2015年位居第86位。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439.67亿元,增长9%。公共财政预算收33.52亿元,增长5.5%。全市经济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结构调整扎实推进,基础支撑更加坚实,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相继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市、全国生态宜居城市、中国幸福感城市、国家园林城、国家卫生城、全国文明城资格提名城市、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改革与建设试点县(市)、全国双拥*城、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宽带中国示范市、中华诗词之乡、中国书法之乡等荣誉称号。永城区位*、交通便利,矿产丰富、经济发达,气候宜人、环境优美,是一个“三化”协调发展之城、文化底蕴厚重之城、宜居宜业宜游之城、和谐幸福之城。永城有五张城市名片,享誉国内外。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中交四公局”),是世界500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公路行业设计资质等12个类别共计27项资质,注册资本金12.55亿元。总部设在北京,目前下辖18个子分公司(事业部)、7个项目投资公司、3个参控股公司、8个国内区域办事处、5个国外办事处、1个综合试验室,现有员工6000余人。
中交四公局成立以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从单一的房建施工企业发展成为公路、铁路、隧道、市政、房建、轨道交通、内河码头施工等主业突出,海外、投资、房地产、工程设计、试验检测、物业管理等多板块发展的国有综合性大型建筑企业,具有“开发--施工--物业”全产业链的房地产经营和“投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能力。
为全面促进永城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永城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企业地方合作、互利共赢,永城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合作目标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双方坚持“市场运作、相互支持、互利共赢、守法合规”的原则,围绕永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发展合作,充分发挥甲方乙方的优势,推动双方共同发展。
二、合作内容
双方合作将立足于河南省永城市,包括但不限于公共设施配套、市政公用、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公共交通、高速公路等工程建设领域。甲乙双方以PPP模式在永城市北环路、双湖大道、新增G343路S201线永芒路、S201线永蜗路等项目的投资、设计、施工、管理和运营服务等方面合作。
三、合作模式
甲乙双方遵循“投资结合、投建一体”的理念,由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或者招标采购(工程施工不再另行招标)等公开方式,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定乙方为社会资本合作方,由代表甲方出资的国有企业或机构与乙方共同出资组建SPV项目公司,由SPV项目公司对合作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及运营管理。双方约定对目前合作内容里的五条道路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运作方式,也可采用“设计--建设--运营--移交”(DBOT)运作方式。项目合作期限:采用2+10模式,即2年建设期+10年运营维护期。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的相关机构。甲方保证社会资本方在建设,运营,维护期间的率不少于年5.9%,必须有甲方的财政担保及人大决议来作为每年的还款保证。乙方必须在每一个项目开工前,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保密约定
甲方和乙方均保证:双方均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主体,均具有本协议约定合作范围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地位。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信息、资料、方案等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
五、附则
(一)根据本协议确定的框架内容,在开展具体项目时,由双方根据本协议规定的原则和要求签署具体项目的合作协议。
(二)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订并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