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钢铁行业存在的弊端
- 2012/8/4 10:24:462569
在此背景下,有消息称中钢协拟申请救助措施,建议政府对钢铁行业采取“以产顶进”救市措施。在该政策下,经过批准的钢铁企业,以不含税价格销售给加工出口企业用于加工生产出口产品的“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实行全额退(或免抵)17%增值税。政策涉及品种暂以硅钢和船舶用钢为主。
暂且不论若这个政策执行,会对我国钢铁行业影响有多大。其实,这个倾向本身就是悲哀。钢铁行业微利本是事实,企业却不深挖亏损原因,不在投资项目效益、生产成本降耗、企业产品改革等方面寻找原因,来提高企业适应市场能力,而是继续寻求政府扶持,躺在政府怀里,成为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令人感慨的是,在工业经济中普遍适用的规模经济定律,在中国钢铁行业居然失效,出现令人玩味的现象,即规模越大企业,竞争力反而下降。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上半年规模以上黑色冶金冶炼压延业实现利润同比减少56.5%;而同期中钢协统计的大中型钢铁企业利润减少90%以上。可见大中型企业效益不如中小企业。
有人讲钢铁行业已是夕阳产业,个人认为中国钢铁产业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钢铁企业亏损是企业不适应市场化竞争的结果,源于改革不彻底。目前我国钢铁行业发展困境,是行业扭曲发展结果。其中,外因是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模式下,经济大幅波动影响行业稳定发展,导致产能无限制扩张;内因在于钢厂的国有企业身份,缺乏动力,效率低下,企业无法适应充分竞争的钢材市场。所以,中国钢铁行业发展,国有钢厂改革仍任重道远。
首先需要转变政府思路。自2009年以来,国有钢厂跑马圈地,各地企业规模迅速扩张,与地方政府的支持有关。结果是钢铁企业忽视市场,盲目扩大建设,很多项目注定从投产就开始亏钱,经济效益低下。其实,国有企业的资本来源于国家,来源于国民财富积累,其使用应本着对国民负责态度。现在,各级国资委应该公开对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进行评价,对企业具体项目的投资效益做长期评估,对决策者及执行者进行绩效考核,做到有奖有罚。这样,才能杜绝在各地政府GDP政绩观指引下,钢厂高层管理者用扩大投资和生产的方式来谋求短期业绩,防止国有钢厂经营短期化行为。
其次仍要坚持政企分开。在中国,政企分开从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虽然近些年来已经少有人提及,但国有企业经营的高层管理人员,仍需去掉“政府领导”痕迹,做到从商不从政。政府官员选拔考虑,要避免从国企高管直接到政府领导,避免以企业经营业绩作为从政资本的跳板。
此外,要鼓励民营经济进入钢铁行业。在各级政府调控的压力下,钢铁行业同样存在着中国特有的“玻璃门现象”,民营资本在投资领域存在着与国营企业不平等的资本准入门槛。
民营钢厂面临着政策上的发展困局,钢铁行业出现了一些难以理解的现象。比如2010年末,国内河北地区一家大型钢厂所谓“渐进式股权融合”重组模式,不花一分钱,用自己的商誉、管理、购销渠道等资源换取民营钢企10%的股权。但所谓的重组已经过去一年半时间,民营企业依旧独立运营,组而不合,耐人寻味。
民营钢厂以生产成本低、经营机制灵活取胜。即便钢铁行业亏损的上半年,中小钢厂依然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上半年全国共生产粗钢3.57亿吨,同比增长1.8%;同期中钢协会员企业粗钢产量同比下降0.1%,同比减产31万吨。中小钢厂支撑了我国钢铁产量增长。
规模经济独在中国钢铁行业失灵,是由大型钢企多为国企所决定,国有钢铁行业效益低下,应该放宽约束,发展民营企业。钢铁行业发展,需要稳定的长期政策,需要公平的市场环境,以降低政策调控对钢铁企业发展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