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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并网服务工作意见》之全面解析

2012/10/30 15:57:164192
来源:互联网
  近日,中国国家电网宣布,10千伏及以下电压、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6MW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可免费入网,富余电量也将全额收购。国网对分布式光伏并网如此快速巨大的态度转变,确实是意外,可以说让业界震惊。纵观《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简称《意见》)新闻通稿(未查到国网文件的原文),国网对分布式并网的态度整个是180度大转身,从完全排斥改为“支持、欢迎、服务”。
  
  亮点体现在:
  
  1.支持分布式并网,承诺全额收购富余电力;
  
  2.6MW以下免收接入费用;
  
  3.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收系统备用费;
  
  4.并网权限明确下放到地市公司;
  
  5.并网流程办理周期约45个工作日;
  
  6.分布式光伏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以及接入公共电网的接网工程全部由电网承担;
  
  这个《意见》是一个大纲,与之配套的《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管理工作的意见(暂行)》和《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配电网相关技术规定(暂行)》等两个文件作为国网公司内部规定并未公布。这两个文件应该包含并网的实施细则。
  
  国网的《意见》只解决了分布式能否并网的问题,至于并网上传的电量如何计量、如何结算、每度电给多少钱,都没有提及。分布式电站不是为了并网而并网,而是要把多余发电量卖给电网。所以后续财政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价补贴政策就将是国内光伏市场是否能够真正打开的一个关键。理想的情况是国家规定统一的光伏分布式上网电价,类似德国的FIT政策,而不是停留在上传电量的度电补贴上。其次不要设定门槛,无论分布式电站规模大小,应平等对待,不管是几KW的居民屋顶,还是几MW的工业厂房屋顶一律支持补贴。
  
  我国以前管理分布式补贴的政策是金太阳,是装机事前系统补贴。现在能够并网了,势必会转为度电补贴。那么这中间如何过渡,已得到金太阳审批还未施工的项目将如何处置,目前仍未知。
  
  我们关注到《意见》中提到“上、下网电量分开结算“。也就是说不是采用国外比较普遍的“净电量计量法”,上下行电量在双向电表上相互对冲抵消的方式,而是各走一块电表。还提到,“建于用户内部场所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可以全部上网、全部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由用户自主选择,用户不足电量由电网企业提供”,这给业主提供了足够的灵活性和选择空间。但是具体每种方式如何计量和进入点的设置方式都不知道细节。
  
  总之,如果以上政策能够落实到位,贯彻下去,必将大大简化分布式光伏电站并网的时间、减少并网费用。为国内光伏市场开启扫清一个大障碍。我们需要继续关注国网新政的执行力度和实施细则,期待财政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价补贴政策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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