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垃圾处理PM2.5将入政府环保责任考核
- 2012/12/28 14:37:243799
根据《指标体系》,广东各地政府部门的环保得分总分为100,其中35分是环境质量指标,其中主要考察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占了18分),此外还有饮用水质等,40分是污染控制指标(包括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和重金属、危险废物等污染),剩下25分是环境管理指标。
《指标体系》指出,珠三角地区2012年度考核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三项指标,明年起,将按照新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将新增加的三项监测指标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也一并纳入考核。根据要求,珠三角城市一年中PM2.5日均浓度超标的天数若超过146天,则PM2.5这项3分就要被扣光,6项空气质量指标共计18分。
记者发现,垃圾处理、重金属污染等也是考核的热点。其中规定,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中转及时,密闭收集运输,无明显生活垃圾露天堆放情况,每发现一处扣0.05分,累计不超过0.5分。但是当年按规范要求新建成餐厨垃圾集中处置示范中心,并领取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的,每座加0.1分,累计不超过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