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得到中央财政支持的大金额单个水利项目
- 2013/11/10 12:35:554208
BF35导读:8日,笔者从全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会议上获悉,按照财政部、水利部部署,从2013年至2015年底,广东将投入10.2亿元用于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其中中央财政投入7.6亿元,这是历年来广东得到中央财政支持的大金额单个水利项目。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将帮助粤东西北山区进一步壮大农村经济、促进经济发展,同时有效提升山区洪涝灾害防御水平,促进能源结构调整,改善生态环境。
粤改造727座农村水电站
资料显示,目前广东已建成农村水电站9708座,其中1995年以前建成投产的有3957座。
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这些水电站到现在平均运行了25年左右。有的长达30-40年,由于受当时设计水平、经济条件、施工技术等制约,农村水电站不同程度存在设备陈旧老化、机组效率低下、安全隐患显现、水能资源利用不充分等问题,特别是由于广东洪涝灾害多发的特性,公共安全事故常有发生。
今年6月,财政部、水利部正式批复广东列入全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批实施范围,支持我省开展727座农村水电站的增效扩容改造。数量居,占全国项目总数的1/6以上。
为此,中央财政投入7.6亿元,省级财政投入2.6亿元,同时计划带动社会投资14.1亿元,要求于2015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
农村水电在全省的农村经济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据统计,全省山区30%村委会收入主要来源于农村水电。同时,全省约50%的农村水电承担着防洪、灌溉、供水等任务。
据介绍,我省农村水电主要分布在粤东西北的偏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的91个县(市、区),农村水电资源开发,对发展粤东西北山区经济,促进粤东西北山区县财政收入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
促节能减排壮大山区经济
笔者查阅资料发现,按照此次全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实施方案,全省农村水电改造前实际年平均发电量27.4亿千瓦时,改造后设计年发电量40.7亿千瓦时。改造任务完成后即新增水电发电量13.3亿千瓦时。这相当于每年节约46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119万吨、二氧化硫1.5万吨。
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增效扩容将有效促进我省能源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随着农民生活不断改善,利用廉价的农村水电能实行“以电代柴”,将有效遏制乱砍滥伐,对保护森林资源,治理水土流失将起到明显作用。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通过增效扩容改造,将有利于粤东西北山区进一步促进当地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直接增加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群众收入。同时,促进公共服务更好的惠及农村。
会议要求,增效扩容改造必须综合考虑河流及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项目改造要与河流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相衔接,统筹好发电、防洪、供水、灌溉、生态等各方面的用水需求。同时要按照新一届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充分利用社会各方力量,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社会主体加大投入,多渠道丰富和保障改造资金需求。加快推进工作,确保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