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阀商务网

登录

新环保法审议通过 明年实施

2014/4/25 11:00:367141
来源:中国泵阀商务网
  (本文来源:中国泵阀商务网www.bf35.com,如需转载,请与本网联系。)
  
  中国泵阀商务网导读: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从2012年公布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到现在,这部法律已经历了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四次审议,才终获得通过。

  
新环保法审议通过明年实施
  
  现行的环保法于1989年12月26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修订后的环保法法律条文从原来47条增加到70条,增强了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法律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环保专家认为,修订后的环保法有可能成为现行法律里面严格的一部专业领域行政法。
  
  新环保法引入按日罚款,大幅提高违法成本。根据原环保法,企业的违法行为只接受一次处罚;而根据新环保法,如果企业不改正违法行为,可以按照原处罚金额按日连续处罚,罚款上不封顶,从而大幅度提高了企业的违法成本。
  
  新环保法增加了公益诉讼主体。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从民政局登记下的10多家增加到300多家,包括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相关社会组织。
  
  新环保法增加了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力和责任。环保主管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而如果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或有其他渎职行为,其主要责任人则应当引咎辞职。
  
  新环保法亮点
  
  将“保障公众健康”写入总则条。
  
  明确规定“保护优先”的原则。
  
  每年6月5日定为环境日。
  
  专列第五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明确公民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扩大到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相关社会组织。
  
  加大排污惩治力度。对于拒不改正的排污企业,罚款金额可以“按日连续处罚”,同时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等权利。
  
  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建立“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将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上一篇:《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10月1日起实施

下一篇:《关于企业偷排污染物行为认定及处理的实施意见》出台

相关资讯:

分享到:

首页|导航|登录|关于本站|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