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出台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迎新出路
- 2014/11/4 13:06:324812
实施细则出台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迎新出路
10月23日,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三部委联合印发特急文件《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就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的申报、评选、实施、验收、后评估,以及激励政策等做了一系列比较全面的规定,旨在完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审核、申报等管理程序,推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作为四部委《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的配套政策,此次印发的《细则》距《指导意见》的发布已有三年,在此期间,随着天然气价的持续上涨,原本极受业界推崇的天然气分布式发展步履维艰。
业内解读指出,在当前国家力推大气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的大背景下,《细则》的发布再次表明中央政府积极支持天然气分布式,将有效提振产业的发展信心。
天然气分布式未到末路
2013年7月的一份文件,让天然气分布式行业陷入寒冬。发改委决定于当年7月10日正式上调我国非民用天然气价格,拉开气价市场化改革大幕。这让一直呼吁能源商品化的改革派人士喜闻乐见,却也让从事天然气分布式的企业怨声载道。据一位分布式服务商透露,按照当时“存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幅度高不超过0.4元;增量气门站价格按可替代能源(燃料油、液化气)价格的85%确定”的规定,三分之二处于规划之中的项目会失去经济性。
近几个月,与分布式有关的论坛、会议密集召开,各大分布式企业纷纷在会上交出2014年年中成绩单,汇集成这样一种行业反馈:自气价上涨后,今年分布式项目开工率大不如前。但这远未走到末路。一是随着各地相继出台鼓励政策,天然气分布式项目在并网、补贴政策执行效果较好地区,如上海,势头渐好;二是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理论的创新,一些天然气分布式项目通过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来缓冲高气价下的成本压力,项目仍具有可期的经济性。
更大自主权交给地方
据了解,《细则》的出台可谓千呼万唤,其早于2012年4月编制完成,今年7月报送终版,中间经过数轮会商、删减,终问世。整体上《细则》的出台已经让业界倍感欣慰。
“虽然很多规定只是宏观层面的,还需更具体、可执行的配套政策。但文件的出台对于当前步履维艰的天然气分布式是提振信心的利好。”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燃机所所长刘志坦表示。
根据《细则》,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全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发展规划、项目规模、评选申报、监督检查,并制定鼓励政策和标准规范等工作。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则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的具体实施,制订本省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发展规划、项目规模、评选申报、监督检查,并制定鼓励政策和标准规范等一系列工作。
作为项目负责人黄微介绍,考虑到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还是一个比较新兴的行业,各地的资源和政策现状各有不同,《细则》更强调地方政府在落实推进天然气分布式示范项目中的自主权,把大量工作下放到地方,强调发挥地方政府推动天然气分布式发展的主观能动性,在某种程度也可以理解为交给市场。
具体说来,中央政府整体上负责项目的监管、在线监测与后评估,各个地方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地方政府会出台地方标准,但必须要统一在国家标准之下报送示范项目,并接受中央政府的在线监测与后评估,且中央政府不再强调项目的总体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