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提标”引热议 污水处理厂陷尴尬困局
- 2016/3/25 15:28:3827585
排放“提标”引热议 污水处理厂陷尴尬困局
有环保企业致函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称目前的状况是“污水厂建在哪,排污就在哪,哪里就会形成黑臭水体。标准不提高,全国大规模治理黑臭水体的行动恐怕会变成一场劳民伤财、无功而返的运动。”
围绕污水处理厂该不该排放“提标”的争论,眼下正在许多环保微信群中吵得热火朝天,唾沫星横飞。
支持者认为,现行标准过低,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水还是污水,比地表水还脏,难以满足我国当前环境管理要求。呼吁实行特别排放限值,甚至有企业主张大力推广MBR(膜生物反应器)技术处理工艺。
反对者则认为,排放“提标”不能与水质“达标”划等号,排放提标只是一种水质达标途径和管理手段。以环境质量为核心,对环境质量负责,则是本届政府核心的施政方针。
污水处理厂“不治污”?
据了解,这场争论的起因是环境保护部正在组织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该排放标准编制组称,当前,我国城镇生活污水量、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排放量占全国总排放量的比例分别达到67.6%、37.6%和57.0%,加强对城镇生活污水的排放控制对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具有重要的作用。
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末,2000年后快速增长,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改造的投入。据住建部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设市城市、县(以下简称城镇,不含其他建制镇)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3802座,污水处理能力达每日1.61亿立方米。其中,一级A项目约860个,日处理能力2925万立方米。其中有3000余座污水处理厂达不到一级A排放标准。
环保部去年6月发布的《2014年环境统计年报》显示,全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382.7亿立方米,同比上升5.9%,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2%。
编制组介绍,随着我国人口的持续增长及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将持续增加,预计到2030年达到约600亿吨,是当前的1.6倍,按照目前的排放控制水平,城镇生活污水中排放的COD、氨氮在2030年将比当前增长约33%。因此,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的管理需要得到进一步的重视和加强。
“而现行标准中污染物控制项目偏少。”“除COD、氨氮等常规污染物外,由于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还部分接纳工业废水,排放废水中含重金属、有毒有害污染物问题不容忽视。”编制组说。
今年两会前,有媒体发文《污水处理厂为何不治污》称,“以治理污染为本职的污水处理厂,竟然成了超标排污大户。”文章分析认为,直接原因是这些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出了问题。
文章称,比如根据现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其达标排放COD的高许可范围在50—120毫克/升之间,但这一要求远低于地表水国家标准——三类水COD高浓度是20毫克/升,即使被视为污浊的地表五类水,其COD浓度也不能高于40毫克/升。这就是说,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大量污水,仍可能是超出人们预想的劣五类水。文章呼吁“治本之策,在于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铁面无私严加监管。”
之后,有环保企业致函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称目前的状况是“污水厂建在哪,排污就在哪,哪里就会形成黑臭水体。标准不提高,全国大规模治理黑臭水体的行动恐怕会变成一场劳民伤财、无功而返的运动。”并认为如能将城镇污水处理达到“特别排放限值(主要指标相当于地表水Ⅳ类标准)”而转变为可用的水资源,对构建国家水安全战略体系、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文明建设是重要支撑。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文剑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当前,污染物排放总量已经远超水环境容量的承载能力,现有污水厂出水如按国家一级A标准控制,仍属于劣五类(氧化还原电位小于-200~50mv,氨氮8~15mg/L),是城市黑臭水体的主要根源之一。新标准的出台是推动供给侧创新升级的催化剂,能够彻底扭转建成一个污水厂即沦为一个新的污染源的不利局面。
污水处理需“两端发力”
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兼总工程师夏青等专家却持有不同的看法。
夏青是环境规划、环境标准、环境标志领域的专家,主持了长江、黄河等五大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担任过淮河、太湖、南水北调东线治污规划技术总负责人,并参与制修订了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连日来,夏青连发三篇质疑文章,称《污水处理厂为何不治污》是一篇“奇文”。夏青认为,以“污水处理厂为何不治污”为题,是在乱扣帽子。事实上,“过去20年,全国水污染物总量削减,基本压在污水处理厂肩上。”
夏青认为,不能混淆排放标准和质量标准。“即使污水处理厂出水按24项地面水指标考核都达地表水标准,那也是污水厂再生水,不是地表水。再生水派什么用场?除了安全、健康因素,老百姓的感情因素也是必须考虑的。”
夏青说,提高排放标准不是治本之策。而排放标准不能随意加严。他说,我国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建立的两类两级中国环境标准体系,规定了质量类标准基于保护水生生物和人体健康,排放类标准基于技术经济可行性。标准管全国,地方级标准反映地方特征,严于国家标准。在这样一个大体系中,排放标准只是水污染治理大系统的一个环节。
“正确的排放标准一定是处在水污染治理的大系统决策中,反映国家技术经济可行性,促进多种环境管理手段并用。必须反对任意加严排放标准限值,搞一个特别限值去抢占环评、规划、特别是排污许可证的执法空间。”
夏青说,要求全国的污水处理厂都实现地表水要求,且不说地表水与再生水的差异,只讨论盲目提高全国污水执法底线,让老百姓多掏多少钱就足够了。因为,本来可以利用环境容量减少投资的条件被废弃了,不同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减少投资的差异性被忽视了,达到同样水质标准可以为老百姓节约的水费仍旧需要百姓掏出来。
“当然,中国污水处理业也不乏遗憾和隐患。”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曲久辉说,污水处理业从顶层设计到具体实践,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缺位导致行业的短视、粗放、混乱,甚至劣质。
清华大学教授、环境学院副院长王凯军介绍,我国绝大部分污水处理厂取消了初沉池设计,大量采用延时曝气等高能耗工艺,以高能耗为代价实现污染物削减与减排,形成了“减排污染物、增排温室气体”的尴尬局面。
去年底,水处理企业赛莱默公司在第十届中国城镇水务发展研讨会上发布一项新研究报告称,利用现有污水处理技术提升能源效率,相关CO2排放量可减少一半。该项研究调查了美国、欧洲和中国三大地区的污水处理行业,发现在不增加成本或降低成本的情况下,可实现约50%的电力相关减排,其中中国二氧化碳当量年减排量有望达到1300万公吨。
赛莱默公司中国总裁吕淑萍说,“我们发现中国在和减排方面具备大可能性。在中国,几乎100%的减排都是在不增加成本或降低成本的情况下实现的,而且二氧化碳当量年减排量有望达1300万公吨。”
夏青认为,真要污水处理厂提标,就再不能在终端卖力,让污染行业的帽子继续留在污水处理厂。必须在前端源分离下功夫,从粪尿不入污水处理厂开刀,用城乡营养物绿色大循环的战略措施为污水处理厂分担压力。“简单压污水处理厂,是鞭打快牛的做法。”
过去20年,全国水污染物总量削减,基本压在污水处理厂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