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补助难填投资缺口 海绵城市还需机制创新
- 2016/3/28 17:01:1328049
资金补助难填投资缺口 海绵城市还需机制创新
建设海绵城市是我国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倡导绿色发展的重大举措之一。日前,住建部印发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要求各地设市城市10月底前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草案编制工作,按程序进行报批。此举无疑将当下的海绵城市“建设热”又推向高潮。
所谓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实现城市良性水循环,确保水生态安全。“海绵城市”在国外有很多前身,如美国的低影响开发技术、欧洲的可持续排水计划、澳大利亚的水敏感性城市设计、日本的雨水调蓄设施等。
当前,国家正大力倡导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来建设海绵城市。国务院、住建部、财政部、水利部等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涉及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意见、建设技术指南和建设试点城市等文件和政策,尤其提倡创新运营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用PPP模式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民营企业参与热情高涨,目前国内也正在掀起一轮海绵城市建设的热潮。
住建部建设司水务处副处长牛璋彬曾在某高峰论坛上表示,海绵城市的建设是一项非常复杂又非常系统的大工程。从建设内容看,有建筑和小区、城市绿地和工厂、城市水系,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道路、桥梁、水利工程、园林绿化等,是一个综合的项目,涵盖的工作在专业规划的基础之后,还包括勘察、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等方方面面。高复杂性、项目条件不清晰、投资额巨大,因此地方政府在组织这项工程的时候也会遇到诸多挑战。
3月2日,财政部网站披露了《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然而目前,海绵城市每平方公里的改造成本高达1.2亿元至1.8亿元,按照国务院2020年完成20%城市建成区的改造预测及2014年城镇建成面积来推算,改造投入空间在1.2万亿元甚至1.8万亿元。由于其投资额巨大,即使在国家通过专项资金补助的城市,海绵城市建设仍存在很大的资金缺口。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仁创科技集团董事长秦升益认为,必须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才能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具体来讲,秦升益建议,一是创新海绵城市准入机制,鼓励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参与海绵城市。鼓励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引入创新投入回收机制、创新运营维护机制和创新收益机制等机制创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运营。进一步制定海绵城市PPP建设指导意见,国家开放建设资质的门槛,鼓励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民营企业作为PPP联合体进入海绵城市建设服务领域,避免项目碎片化建设,实现效益大化。
二是尽快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和配套规范。当前,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落地过程中使用的是现行的设计计费标准、预算造价定额和招投标制度,无法满足海绵城市建设使用。建议成立海绵城市项目库,尽快制定和完善技术标准配套规范,国家环保部门出台完善海绵城市相配套的环保规划,水利部门出台黑臭水体系统治理规划,制定科学的工程造价方案,鼓励拥有自主创新产品的企业采用竞争性磋商谈判代替传统的招投标低价方式。
三是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引导基金,推进雨水资源排放与利用税费改革。突破传统投资模式对建设海绵城市的资金束缚,鼓励地方政府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利用资本市场,更大规模地筹集社会资金,将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有机结合,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在新城区建设中制定雨水排放等相关绿色基础设施标准,建立奖励及惩罚机制,建立责任制。在已建成区域城市(包括老城区、棚户区)鼓励雨水利用,实行使用者付费政策。采用新技术手段,大力降低雨水收集利用成本,将雨水使用费价格降低到城市自来水价格之下,以低成本战略推动雨水利用率提高。
海绵城市在2015年中主要以政策持续落地,各公司以不断签订框架协议为主,相关项目预计将在“十三五”前期将进入集中爆发期。发债口径的放宽,中央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各地积极厘清PPP项目中的收费权划分,都将让困扰市场的变现问题得到了更清晰的答案。海绵城市建设,与此前拉开序幕的全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棚户区、危房改造相辅相成,构成城镇化建设“升级版”,对于经济的拉动作用不容小觑。预计整个“十三五”期间,总投入将不低于12000亿元,平均每年超过2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