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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南京市工业企业负责人 关于打响臭氧污染防治阻击战的一封信

2021/5/10 9:20:03744
来源: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尊敬的各工业企业负责人:
 
  你们好!
 
  冬去春至,万物萌生。伴随着春天的脚步,气温逐渐升高,臭氧污染也已经“兵临城下”,危及你我健康。截至目前,我市已遭遇5个臭氧污染天,同比增加4天,而根据气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预测,今年夏季雨量偏少、气温偏高,极有利于臭氧的生成,当前形势十分严峻!
 
  为做好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呵护我们共同的蓝天,在此,我们提出以下倡议,请大家在严格实施氮氧化物防治的基础上,以着力加强VOCs污染防治为主要方向,强化“四个治理”,实现“四个提高”
 
  一、源头治理
 
  提高清洁替代率
 
  实施源头治理,是减少污染产生的根本之策。实施产业升级、结构调整,企业唯有以绿色为底色,方能在发展的道路上走得更远。同时,今年我市将大力提高清洁原料替代率,请您优先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选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或清洗剂、胶黏剂,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对于使用物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治理的是源头,增加的是企业的发展后劲!
 
  二、过程治理
 
  提高污染收集水平
 
  全面的收集,是实施有效治理的前提。请持续加强过程管控,在VOCs物料储存、输送、使用、处置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控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VOCs废气全过程密闭、收集(不能实施密闭的也要采取有效的局部收集措施),确保“应收尽收”。按照不低于“动四静二”的频次要求规范实施动静密封点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逸散出去的是生产原料更是污染因子,收集得到的是经济效益更是环境效益!
 
  三、末端治理
 
  提高污染减排水平
 
  末端治理设施,是VOCs废气排入环境的最后一道关卡,规范运行十分重要。请对照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升级改造各项VOCs治理设施,抓紧淘汰单一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低温等离子等治理技术。强化设施维护管理,确保稳定高效运行,与生产设施“先启后停”。对于应用广泛的活性炭吸附设施,我们开发了“码上换”管理平台,请您定期规范更换优质活性炭,于4月底前完成一次更换,并及时上传更换记录。同时,重点行业对标超低排放改造要求,严控氮氧化物排放。更高效的治理,更大程度发挥减排效益!
 
  四、系统治理
 
  提升精细管理水平
 
  做好污染防治,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主体责任。请规范完善各项大气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大气治理绩效和评级,完善管理制度和台账资料,切实履行治污主体责任,确保公司发展行稳致远。积极响应臭氧污染应对,涉VOCs生产工序10点至18点之间实施错时生产,尽量错峰到其他时间段进行。对于标杆企业,我们将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豁免企业清单。干得好与干得不好,真的就是不一样!
 
  各位负责人,蓝天白云是我们共同的需求,臭氧防控需要我,更需要你!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打响臭氧污染防治阻击战,坚决遏制夏季臭氧污染,让蓝天白云常在!我们将继续做好服务,积极组织交流培训,持续开展指导帮扶,严格实施监督检查,帮助大家提升治气能力水平!
 
  感谢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与努力!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1日
 
  原标题:致全市工业企业负责人关于打响臭氧污染防治阻击战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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