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发布
- 2014/11/8 14:42:365957
发改环资[2014]24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环保厅(局)、财政厅(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经信委(经贸委、工信委、工信厅)、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落实《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国办发[2014]23号),我们组织编制了《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财政部
国家质检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管局
国家能源局
2014年10月29日
附件
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国办发[2014]23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和问题
(一)现状
锅炉是重要的能源转换设备,也是能源消费大户和重要的大气污染源。我国锅炉以燃煤为主,其中燃煤电站锅炉近年来向大容量、高参数方向快速发展,无论是生产制造还是运营管理均已接近国外先进水平;而燃煤工业锅炉保有量大、分布广、能耗高、污染重,能效和污染控制整体水平与国外相比有一定的差距,节能减排潜力巨大。截至2012年底,我国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达46.7万台,总容量达178万蒸吨,年消耗原煤约7亿吨,占全国煤炭消耗总量的18%以上。我国燃煤工业锅炉整体能效水平较低,其实际运行效率比先进水平低15个百分点左右,具有较大的节能潜力。同时,燃煤工业锅炉污染物排放强度较大,是重要污染源,年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33%、27%、9%。近年来,我国出现的大范围、长时间严重雾霾天气,与燃煤工业锅炉区域高强度、低空排放的特点密切相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以来,我国加大了锅炉节能和污染控制工作的力度,通过实施节能改造工程、污染综合整治、推动能效对标、强化监督执法、加强能力建设等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技术装备落后。大多数燃煤工业锅炉容量较小,单台平均容量仅为3.8吨/时,其中2吨/时以下台数占比达66.5%;部分锅炉老化严重,很多超过折旧年限的锅炉,甚至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生产的低能效、高排放的锅炉仍在使用;锅炉系统自控水平偏低,不利于工况调节;锅炉价格高、市场份额低、推广难度大;产业集中度低,制造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技术水平普遍较弱。
二是经济运行水平不高。锅炉选型裕度过大,运行负荷波动大,调节能力有限,实际运行效率低。风机、水泵等辅机大多无负荷调节档次。锅炉水质大多不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锅炉结垢较为严重,热效率下降明显。运行管理粗放,操作人员技术素质偏低。
三是燃料匹配性差。锅炉燃料以未经洗选加工的原煤为主,煤种复杂、热值不稳定、灰分和含硫量高。与燃烧洗选煤相比,不仅降低了锅炉效率,还加重了环境污染。天然气、生物质等清洁燃料比重很低。
四是环保设施不到位。10吨/时以下的燃煤工业锅炉大多没有配置有效的除尘装置,基本没有脱硫脱硝设施,排放超标严重。由于污染源过于分散,环境监管难度大,偷排等环境违法现象突出。
五是政策法规不完善。锅炉设计、制造、运行、检测等在节能环保方面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尚不完善,准入门槛较低。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创新驱动不足,市场缺乏节能减排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