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
- 2014/11/25 11:09:115084
(二)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到2016年,培育20家以上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的研发、生产骨干企业。
1.大气治理。加大大气污染治理、细颗粒物污染防治、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力度,推动重点行业加快脱硫脱硝除尘技术改造,重点发展燃煤烟气脱硫脱硝、移动极板静电除尘、转炉煤气净化回收、汽车尾气净化、新型电解铝烟气脱硫脱氟除尘净化、全自动废气净化、船舶柴油机废气脱硫除尘及脱硫脱硝控制系统等技术和装备。
2.污水处理。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加大污水处理技术的研发力度,重点发展绿色生物絮凝剂、无磷分散剂等药剂处理污水技术和高浓度工业废水处理设备。
3.固体废弃物处理。加大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污泥资源化处理等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力度,重点发展煤泥重介质洗选关键工艺、餐厨废弃物处理等技术和装备。
4.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支持发展污染土壤生态修复、城市内河沟渠污染水体和河库富营养化水体修复等技术,重点加大对入海污染物溯源技术,海洋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生态补偿技术的研发力度。
(三)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和产品。加快推动矿产资源及工业、建筑等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化,引导企业争创山东省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到2016年,培育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50家以上,其中山东省循环经济示范企业20家以上。
1.再制造。鼓励开展废旧汽车、复新轮胎、废旧电机等领域的再制造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生产。
2.废弃物综合利用。支持发展粉煤灰、煤矸石、建筑废弃物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技术和装备。重点发展新型低碳环保建筑板材、纸面石膏板等产品。到2016年,全市年可综合利用粉煤灰、煤矸石、建筑废弃物等固体废弃物270万吨,主要固体废弃物利用率达到90%以上。
3.海水淡化。鼓励发展海水淡化项目,支持高耗水企业优先建设海水淡化项目;实施海水淡化示范工程,重点支持研发生产海水淡化专用泵。
(四)节能环保服务产业。
1.节能服务产业。鼓励在供热、照明、地源热泵等领域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重点用能单位利用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带动节能服务产业快速发展。到2016年,培育节能服务公司12家以上。
2.环保服务产业。围绕污水处理、除尘脱硫脱硝、工业废气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等领域,加快培育一批环保服务企业。研究制定激励政策,引进一批环保服务企业,促进环保服务产业快速发展。到2016年,培育环保服务企业10家以上。
3.再制造服务产业。支持专业化再制造公司利用表面修复、激光等技术提供个性化再制造服务,推动构建废弃物逆向物流交易平台。
四、大力实施节能环保重点工程
1.节能工程。开展百户重点用能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工业、建筑、交通、商业、公共机构等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技术改造,重点在建材、化工、电力等高耗能行业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智能电网改造、节约和替代石油等工程。鼓励节能装备制造骨干企业围绕应用面广、节能潜力大的重点领域,与科研院所加强合作,重点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实施一批节能环保重点产业化示范和规模化应用项目。
2.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加快燃煤锅炉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鼓励使用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促进火电、热电企业实施低氮燃烧改造和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加大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强化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管,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
3.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加大对省级循环经济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合理规划园区内产业、企业和基础设施布局。围绕提高资源产出率和提升园区综合竞争力,调整和优化园区产业结构,推进园区产业改造升级,创新管理机制,搭建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废物“零排放”。
4.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城镇排水实现雨污分流。新建、扩建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厂,加大污水管网配套建设规模。到2016年,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实施城乡垃圾治理工程,到2016年建成1至2处餐厨垃圾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实施绿色交通工程,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公交车和出租车,到2016年,全市出租车全部使用双燃料,40%以上的公交车使用天然气或气电混合动力。
5.绿色建筑工程。科学编制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到2016年,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一以上设计标准。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倡既有居住建筑应用太阳能光热、光电技术。到2016年,全市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要同步完成供热计量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