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要将自主知识产权保护落到实处
- 2013/9/2 17:20:043850
BF35导读: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当前,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并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一起,构成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三大支柱。知识产权事实上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产权,它更像是一种垄断权,在一段时间内对于智慧活动成果的垄断。
在知识产权出现之前,发明创造是无偿使用的。这就使得发明创造的完成人或持有人无法从中获益。由于竞争的需要,人们总是倾向于对自己的发明创造特别是关于某种产品的制造技术严加保密。从而导致科技信息传播的迟滞,极不利于发明创造的及时推广应用和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没有形成发明创造成果实行有偿使用、许可或有偿转让申请权与权的机制,发明创造工作只能依附于实际生产才能成为谋生手段。
知识产权制度产生之后,知识产权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发明创造的完成人或持有人在一定时期内拥有排他性的权,抑制了他人的擅自实施,任何要生产、销售由知识所创造的成果的使用都必须得到有关的知识产权拥有人的许可并支付实施费。发明创造的完成人或持有人要取得对发明创造的权,就必须将其发明创造的内容向社会公开,这使得科技信息得以迅速传播,任何需要采用该项发明创造的人,都可以及时以合适的代价取得实施许可。申请权和权的有偿转让的机制的形成,使得从事发明创造工作成为一种能够赖以谋生的职业。
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的调节作用对稳定知识经济社会知识和信息的流通秩序是极为重要的,无论是构造维护知识创新者利益的氛围,还是有效地促进知识的生产、传播和使用,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都对知识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具有不可替代的推动和促进作用。知识经济不仅要靠国家的政策加以维护和保障。知识产权法作为以无形资产为保护对象的法律制度必将发挥其更加积极和有效的保障作用。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相信随着法律和技术的发展,“尊重知识产权”的口号将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