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发布
- 2014/12/2 11:29:365683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4年2月25日至2月28日)。编制《武安市钢铁焦化水泥电力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召开全市动员会,对“四个行业”治理攻坚进行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3月1日至10月31日)。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对照各自承担任务,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和治理方案,部门工作推进方案报市大气办备案,企业治理方案报市环保局评价审核后实施。各部门、企业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量化目标,责任到人,认真落实,按时限要求完成。(治理任务表中对完成时限有其它要求的以任务表为准)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项工程验收统一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各有关企业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务后,要及时向环保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4年12月上旬)。召开专题会议,对“四个行业”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的部门及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部门及企业严格责任追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武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统筹研究制定全市“四个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制定考核评估办法,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落实攻坚方案。下设综合协调(市大气办为牵头部门)、关停落后产能(市发改局、工信局为牵头部门)、污染治理减排(市环保局为牵头部门)、节能任务(市发改局为牵头部门)、资金保障(市财政局为牵头部门)、监督监察(市监察局为牵头部门)和绩效考核(市委组织部为牵头部门)等专项工作组。
(二)强化督导调度。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有关部门及企业要明确责任和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合力推进。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将定期督导调度,每月对“四个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重点项目和重点任务开展现场督查,每季度对整体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总结调度,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全市。对进展迟缓和推动不力的单位实施预警并进行约谈,必要时在媒体曝光,并对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对本方案所列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负责“四个行业”攻坚行动的推进实施,要结合本乡镇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强化督导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具体见附件1、件2、件3、件4、件5、件6)
市环保局负责“四个行业”攻坚行动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有关企业的治理和帮扶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同时,不断加大执法力度,采取综合手段,确保企业治污减排设施发挥作用,并负责督促本方案的全面实施。(具体见附件1、件2、件3、件4)
市发改局、工信局负责按照本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对“四个行业”列入关停范围内的生产设施限期关停到位。(具体见附件5、件6)
市财政局负责“四个行业”专项补助资金落实工作,并监督专项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市监察局负责对“四个行业”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效能监察,及时查处攻坚行动中推诿扯皮、违法乱纪等行为。
市公安局负责与环保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强化联合执法,严格按照“两高”司法解释,加大对“四个行业”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有效威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市供电公司负责按照本方案要求,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差别电价、攻坚治理设备增容、关停设备断电等有关工作。
各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本方案要求,保障资金投入,加强内部管理,成立企业层面的治理专项攻坚任务推进小组,建立治理工程推进制度,确保各项攻坚治理任务如期完工。